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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:醉今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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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几个黑衣男接到梁政泽命令,出去后并带上了房门。梁政泽端起茶杯又喝了两口,这才看着冰鸮,问道:“胜男,这件事你怎么看?”

    胜男,全名叶胜男。叶姓,在燕京辉也算豪门贵族,煌近百年,可就在十年前,他如流星般陨落。现在燕京几乎没有人再提起他,就算有人提起,那也只不过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谈资。

    叶胜男就是叶家仅存的正统血脉。她父亲叶展鹏本就是叶家单传,可到她这一辈,却只留下了一个女娃。她是一个命苦的孩子,母亲在生她时难产死了,父亲也她七岁那年走下神坛,成为阶下囚,从此叶家没落。

    是梁政泽收留了她,并将她送进了卫国特训营。从小就经历挫折的她,比任何人都要坚强,她确实是难得的好苗子,没有让梁政泽失望。在特训营经历了近十年的打磨,她成为其中翘楚,也成为了梁政泽的贴身护卫。

    梁政泽留下她,不是因为她可怜,而是欣赏她的坚韧不屈。留她在自己身边,一是为了磨砺她,再就是将她当亲孙女看待。

    “爷爷,您看看这个。”叶胜男从兜里掏出一个项链,递给了梁政泽。

    从那个家伙出现,梁政泽救一直在打量、关注他,后来在撤离时,就连为自己挡刀牺牲的老友,他都没有去多看几眼,反而多次回头看那个家伙。她敏锐地感觉到梁政泽那个家伙的格外留意,刚才跟夏悦婷的对话就证实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当夏悦婷问自己,有没有人动过现场,叶胜男本打算将项链交给他,但想起梁政泽对那家伙的特别关注,叶胜男将它留下了,她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证物,对调查那家伙真实身份应该有用。

    梁政泽接过红绳项链,当看到那块吊坠时,脸色一变。对叶胜男问道:“这个你是从哪得来的?”

    “那个刺客手上,我看到佩戴它的正是那个姓庄地家伙。”跟随梁政泽也好几年了,叶胜男是第一次见到他紧张一样东西,看来这个吊坠来历不简单,难道跟那个神秘消失的梁承社有关?

    梁政泽拿着那块椭圆吊坠端详了好半天,一面是奇怪纹图案,另一边是一箭穿心图案。梁政泽知道,那个穿心图案是后来刻上去的,因为他儿子梁承社的脖子上,曾经也挂着这么一块。

    良久,梁政泽做出了一个决定,他对叶胜男说道:“胜男,你带两个人留下来。一是调查姓庄那小子的真实身份,而是留意他的一切动向;我觉得他是个人才,你要想办法带他来京城。”

    叶胜男一愣,他不知晓老人心中的真实想法,只觉得这个老头又生爱才之心了,既然是他决定的事,自己就算有诸多疑惑,最终也是要去执行。

    “可是您的安全……”想起今天的刺杀事件,她就很愧疚,她知道那是自己的失职。如果自己部署得在周全些,再谨慎一些,又怎么会发生那样的意外呢?

    “放心吧,短时间内我不会再有危险。等我回京后,他们就更没有机会了。”梁政泽打断了叶胜男的话,怕她不放心,又保证似的说道:“我回京后,尽量少出门,出门也会加大保护措施。”

    见梁政泽如此坚决,叶胜男知道自己根本就不能改变什么,于是语气坚定的说道:“我一个人可以的,就让他们都留在您身边,我不允许今天的事情再次发生。”

    见叶胜男答应,梁政泽心情大好,笑呵呵地说道。“好吧,听你的。不过,这次的任务非常重要,你可要多费些心思。”

    随后,又语重心长的说道:“胜男呀,你说你一个女孩子,不要老是板着长脸,以后哪个男孩子敢娶你。以前在部队,面对的都是木头疙瘩,有情可原,现在留你在这里,对你来说也是一种锻炼,希望再次看到你时,你已经有所改变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嫁,我要一辈子陪在爷爷身边。”叶胜男对男人没有丝毫兴趣,冷冰冰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一个糟老头子,已经大半截埋进黄土里了,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天咯!你今年刚二十五,大好的青春年华,你应该有你的生活才是,可不能浪费在我这个老头子身上。”梁政泽半说半笑的感叹道。

    “爷爷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了好了,你自己出去准备一下吧,我马上就回燕京。”梁政泽有些不舍的将那个项链递给叶胜男,说道:“找机会把这个还给他吧。”

    叶胜男接过那个项链,张了张嘴,想要说些什么,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。点点头,转身离开,去安排梁政泽的回京行程和安保。

    当叶胜男离开后,梁政泽将身子靠在椅子上,闭上了双眼,心中暗道:“转眼都快三十年了,你儿子的消息我都有了,可是你……你到底去哪了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醉今宵,是一间慢摇酒吧,也是袁氏旗下的娱乐产业。晚上十点半,这里是人潮高峰期,那些少男少女们随着激情的DJ音乐摇头摆臀,他们彼此用身体摩擦着,其中一些精虫上脑的还会借着酒劲猛嗨一把,于是酒吧的沙发角落,卫生间便成了他们的战场。

    在这里,只有豪情忘我,没有礼义廉耻,更不会有人去耻笑。少男少女,处于激情年代,他们虽然没有房子、车子和票子,但他们又大把的青春挥霍。

    庄恒一走进酒吧,就感觉到一股浓烈的荷尔蒙味道夹带着酒气扑面而来。剑眉不禁皱了皱,还是迈步向里边走去。

    庄恒也会时不常去酒吧、休闲吧消遣放松一下,比如:玫瑰坊、漫步林。但像这种脏、乱、差,充满肉香味的酒吧,他从来都不去。今天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人,袁斯楷。

    此时的袁斯楷正在二楼大包厢里,一手端着红酒,一手搂着美人,看上去袁大少今天心情很不错。

    昨晚他的心情可没有那么好,先是得知谢雄找茬失败被被抓,后来想在兰姨身上发泄一下,却被兰姨拒绝。还好在他火气上窜时,林燕琴林美人出现了,于是,昨晚他就梦醉美人乡了。

    想起昨晚自己跟林燕琴疯狂,袁大少浑身就是一阵酥软,昨晚真TM嗨!也就是因为太嗨,一觉睡到下午两点才醒。从美人的怀里爬起来,脚踩在地上都有些轻飘飘的,看了看床上那蜷缩成一团的嫩白小羊,不禁赞叹:自己那个老子真是好眼光!

    袁斯楷忍不住在女人那雪白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,听到女人一声娇嗔,这才淫笑着走进洗漱间。

    就在袁斯楷进洗漱间不久,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,林燕琴拿起袁斯楷手机,见是一条短信:小羊已擒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