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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茶香、仙乐、鹤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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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。

    胃里一阵翻涌……

    一万只怒狮在他脑子里呼啸而过……

    他要暴发……

    “你怎么把骨头丢老子衣服上了……”他很想暴粗口,但是从小的教育告诉他,得注意个人修养。

    “唉哟,对不起了,没有看到……”二愣子道过歉,继续和肉奋战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要把骨头往地上丢?你看这满地都是!”

    “骨头本来就是要往地上丢的嘛,不往地上丢?往哪里丢?”

    “这里坐了这么多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看到了,我没有往他们身上丢!你我没有看见,对不起啦!”他认为自己很有道理了,都第二次道歉了,这个人怎么还是喋喋不休,影响自己吃肉。

    “你不会想办法,比如说把骨头先收在盘子里吗?”

    “那多脏啊!我还没吃完,骨头又放进去……”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啊,老纠缠自己。

    王气帅哥忍无可忍,自己竟然跟一个二愣子讲了半天道理!他受不了了,一拳朝二愣子的面门砸去。

    鲜红的血立即从二愣子脸上流了下来。

    二愣子一愣,立即把肉盘子往草地上一放,抬起钵盂大的拳头就向王气帅哥打去。他着实生气了,不就是不小心掉了几块骨头在你衣服上面去了吗?再说我也道过歉了,还不止一次,你在一边啰里啰嗦半天我都没骂你,你还动手打我!

    他这一拳发得更猛,破空之声呼啸如风。然而,打空了。帅哥让了过去。

    哟嗬,练过!二愣子来了劲,硕大的身躯向前扑去。

    别看他个子长相挺粗蛮的,但他身手敏捷的很,一扑中又带着一压,动作颇有套路,矫健有力。直逼王气帅哥的防御空档。

    但王气帅哥在打架方面显然也是把好手,拳来脚挡,侧身还击,一样的颇有章法。两个人心里都有气,打起来毫不手软。七八招过去,分不出高低来。

    围观的群众先是吃了一惊,但看他们打了半天也没有打出血来,便放心了,以为他们只是逗趣,等茶喝无聊就一起来活动活动身体。

    李卉芷在一旁则看得十分解气。王气帅哥自以为帅就了不起,连自己端过去的鸡腿都不吃,一点面子也不给,现在二愣子帮自己出气,实在是再妙也没有了。想不到二愣子这么能打,半天也不见落于下风。

    就在一拳一脚之间时,李卉芷也在一边跟着小声的瞎起劲,一会儿喊着:“加油!加油!打他……对……用力……”

    一会儿又喊:“九阴白骨爪……”

    一会儿喊:“天马流星拳……”

    “流星蝴蝶剑……”

    “大鹏展翅……”

    “降龙十八掌……”

    “排山倒海……”

    坐等茶的人也饶有兴趣地一起看着,闻着茶香,看着摔跤,实在是没有更好了。

    “铛……”一声清脆的琴响,犹如从天上而来,在场听者无不觉得骨头都酥了,哪里来这么好听的琴音?就在人疑惑之间,众多犹如天籁的音符不断地响起,形成一曲仙乐。等茶之人一边品着醉人的茶香,耳边又听着天籁之乐,顿时犹如坐在云端,只有享不尽的舒适之感。

    那边来了一个肃穆的老人,正安然弹着一把七弦古琴,绝美的乐声就是他弹奏出来的。

    打架中的两人当然也听到了,在听到第一个音符时,那位王气帅哥就被震住,浑然忘记自己正在打架,手都停住了。

    然而那位二愣子却是不懂乐曲。他不明白这厮为什么会突然住手,但是他不会心软的,抬起一拳结结实实就打了下去。

    帅哥的脸上挨了一拳,也流出血来。但是他已完全沉醉于乐曲里了,连还手都忘记了,甚至都没感觉到脸上疼。

    打了他不还手,二愣子没意思了,放开了两人纠缠在一起的身体,坐到一边去。他奇怪的看到,所有人都盯着那个弹琴的看,那有什么好看的?一个干瘦的小老头而已,虽然是有点仙风道骨,但也不值得看这么久吧?

    有些天生五音不全的人,天籁跟天上打的雷在他耳里,没什么两样,说的就是他这种人。

    老人弹着琴,闻着随风飘过来的茶香,心里似乎愉快,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,弹的曲调也十分欢快,有一种连日阴霾突然一朝拨云见日的感觉,令听者都受到了感染,忘却了不少的烦恼。

    人们静静地听着,生怕发出一丝声响,惊扰了这样的乐曲。

    即使品不出高山流水这样的意境,但仍能知道,这是好曲子。

    乐曲清脆,直飘入天际,似乎连飞在天上的燕子们都受到了感染,往这边飞了过来。李卉芷知道“绕梁三日”这个词,却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,现在想,跟现在这曲也是不相上下了吧?

    二愣子没有架打,继续吃他的烤肉,终于没人在旁边啰啰嗦嗦了,真好!吃完了,便送空盘子过来,又谢了一次李卉芷。

    李卉芷回过神来,想起他刚才打得挺好的,正想夸夸他,但他已经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一声清亮的啸声,响彻天际,李卉芷一激动,那是仙鹤的叫声,她在青园听过。李卉芷抬头一看,果然,一对仙鹤从天而降,飘逸地落在了琴前,随着琴音,竟然翩翩起舞起来。

    仙鹤竟然如此通人性,还能识曲,李卉芷不得不赞叹。仙鹤的舞姿无疑是最优美的,它们忽而挥翅,忽而曲腿,仰头伸脖,无不引人注目。

    眼前真是一片奇景,茶香伴着琴音,伴着鹤舞,真是人间极乐之事!

    一曲终了,老人淡定的站起来,整整衣服,收起弦琴,一言不发,飘然离去,就如同他悄悄的过来谈琴一样,没跟任何人打招呼。

    一个清瘦的孤独老人,只身走在堤道边,也不言语,只剩下那个同样孤独的影子伴着他。虽然是满目的春意,闪烁的骄阳下,不知道为什么,李卉芷感觉出了一丝伤感。

    老人给了所有人一曲的欢快时间,只寂寞的孤身离去。那两只跳舞的仙鹤竟然一直在天空低飞,围着孤独的老人上空打着转,伴着骄阳洒在老人身上的金光,忽然给了李卉芷一种超然入圣的错觉。

    韦应文走了过来,他的眼里泛着微微的泪光,手微微抬起,似乎想为这曲赋诗一首,但是词语似乎卡在喉间,而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李卉芷了解这种感受,便轻轻说道:“此曲只应天上有,人间哪得几回闻!你是不是想说这句?”

    这是杜工部大人的诗,相信早已脍炙人口了吧。

    然而韦应文却看过来瞪大了眼睛。

    这首诗放在这里的确再合适不过,也完美的表达了自己心中所想,但这两句明显只是下阙,另外两句呢?他激动地问:“你……”

    李卉芷一看这情形,顿时明白了,这首诗是杜大人在四川写的,此时还没有传到江南!刚才口快了。

    “你不要误会,这不是我写的,这是杜工部大人写的,他在锦州花家喝酒来着……”李卉芷赶紧乱七八糟的解释着。要是被人知道自己卖弄杜大人的诗炫耀,那就等着被口水淹死吧!

    “原来如此!的确,花大人平判有功,朝廷封赏他家也是必然之事,可以想见,花家必是日日张灯结彩相贺进爵,杜大人在那里,想必也听到了天籁之乐,才写了这首妙诗……但是,这应该不过是刚发生的事,锦州离此千里之遥,你怎么这么快就得了这首诗?”韦应文大叹。

    爱诗之人常以得到一首好诗而为乐事,韦应文十分羡慕李卉芷。

    又得撒谎了!

    “呃……我这人吧,就对诗十分狂热,哪里有好诗,即使千里之遥,我也要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它……呃,对,就是这样!”

    “想不到李小姐好诗如此,韦某自愧不如!那么,不知道阎志忠新近写了一首什么诗呢?烦请李小姐告知!”韦应文十分诚恳的表示了羡慕,顺便向李卉芷要诗。

    但是,阎志忠是哪位?好像没有印象啊!

    看着李卉芷木讷地呆着,韦应文好心地提醒:“他是在下的进士同年,现在任谭州县令,我已有一年没有看见他了。他以前十分爱写诗,写得也很好,是位才子。只是不知道这一年又有什么新作!”

    怪不得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。李卉芷满脸黑线,她想咆哮:你的同年你问我?你不会去问他!他是哪棵葱?历史书上就没有这一号!

    老乐师一走,陆羽竟然也失了泡茶的兴致,一片伤感中,他命人将茶摊收了。干什么都得看心情,搞科研也一样。

    老乐师早已走得无影无踪,但人们仍往那边看着,好像他还在一样。

    韦应文感慨道:“说起杜大人,他其实跟这位李乐师也是旧交,岐王爷当年精通曲乐,也很爱诗,于是经常邀请他们一起入府,互相品评,就连崔涤大人,家里有什么喜事了,也请李乐师去奏乐相贺!听说住在崔府附近的人,都能经常听到仙美的乐声……当年是多么的风光无限,可恨的安贼、史贼!”

    安贼、史贼,自然是指“安史之乱”里那两个主要的造反派了。这两人造就了一个时代的悲剧。受到冲击的又岂止是一个大乐师!

    “你认识他?”这年龄相差很多好不好!,。